2010年8月10日 星期二

政府熱線回覆 2

如何處理失蹤人口的車輛?
該車輛為有關登記車主的財產,查詢人可考慮就處理安排徵
詢法律意見。假若相關事故有可能涉及刑事成分,查詢人可考慮向警方尋求協助。

環保處發出檢查令,若該車已拆毀,該檢查令是否已失效?
由於查詢人未有提供有關檢查令的資料,建議查詢人直接聯絡環境保護署(環保署)了解詳情及安排。

若查詢人提及的檢查令是關於要求登記車主將車輛送交運輸署的驗車中心接受廢氣測試,一般而言,若有關車輛已拆毀,運輸署便不可能因應有關檢查令為該車輛進行檢驗。法律規定,車輛如經拆毀或毀棄或永久性輸往香港以外地區,登記車主須於十五日內以書面通知運輸署署長。登記車主須從速到運輸署牌照事務處辦理取消該車輛登記的手續。適用的表格為TD184「取消車輛登記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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